桩基工程施工合同(最新7篇)-888贵宾会

2024-03-23 14:54:02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这里是漂亮的编辑为家人们收集的桩基工程施工合同(最新7篇)。

打桩工程合同 篇一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委托乙方承建打桩工程。为明确双方各自的相互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91-0201),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信守遵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内容:

1、单桩深度暂定 米,共约 条,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kn,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为 kn。

2、本工程乙方包工包料,包打桩人工费,包施工用电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普通桩尖、包焊条等辅助材料。

①打桩单价:ф500桩按 元/米,此单价含桩管材料费及辅材费、人工费、施工用水电费、普通桩尖( 元/个),含税金。如使用标准桩尖,价格另议。桩接头采用焊接接头,接头不宜多于3个3。

②竣工结算时,按实际施工量计算,单桩计算方法,从自然地面计算到桩尖。送桩深度要求,以甲方工程部及监理公司现场书面通知为准:送桩深度不得超过甲方书面通知送桩深度1米或露出自然面以上,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指浪费桩或送桩过深产生的接桩费用)

③工程结算以甲、乙方双方确认的最终结算为准。

第四条、施工工期:

1、自试桩之日起计 个日历天,要求桩机在 年 月 日前进场施工。并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打桩施工任务,如工期不能按期完成,每迟一天罚款合同总价的1‰,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如因政府停电、设计图纸变更影响施工进度,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时,如因台风、暴雨造成停工,导致乙方出现停工、窝工24小时以上,经双方协商,签证,工期方可顺延。

3、因其他意外情况的停工,双方应共同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其损失由责任方负担,由于停工,窝工原因而造成损失时,属甲方责任的,工期顺延,窝工半天起开始签证,窝工的桩机按每台每天1000元补尝。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自行赶工,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延迟一天罚款xx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 乙方须持有加盖公司财务章收据及发票支取工程款。

(二) 乙方在保质量的基础上,甲方同意以下付款方法:

1、甲方在收到乙方进度款报表后应在七天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及时支付进度款;

2、打桩完工,桩测试合格付到总工程进度款的70%;

3、余下30%工程款于桩基础验收合格三个月内支付清。甲方须在乙方打完最后一根桩的三个月内完成桩基础验收工作;验收时间越过三个月,甲、乙双方视桩基础为合格工程,并同时支付工程余款。

第六条、承包方式:

1、技术要求:根据设计图纸和地质资料,乙方确保单桩设计承载力,以静载法检测抽样试验结果为准。试桩合格,费用则甲方负责;试桩不合格,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保证返工合格为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2、税金负责:由乙方负责,本工程价格为含税价。

3、水电费负责: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责任:

1、甲方监理公司应委派人员驻工地负责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签证。

2、交施工图纸两份和地质资料一份,并组织有关部门会审。

3、按乙方施工要求搞好施工及进桩现场的“三通一平”,提供水源、电源到桩基础施工现场,保证施工场地人员、机器、材料进出畅通。由甲方负责清理好场地地面,地下一切障碍物,如场地下陷不能正常施工,甲方必须回填到乙方可以施工为止,费用由甲方负责,确保材料送到指定施工区域。

4、甲方负责以书面形式提供细线基点、±0.00标高及送桩深度;待乙方将轴线及桩位放好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如乙方所放轴线及桩位复核无误后作书面的确认。

5、施工报建手续和报建费由甲方办理和承担,乙方负责提供有关资料。

6、甲方提供桩基础施工图2份,工程地质勘查报告1份,组织有关部分进行图纸会审,乙方整理后各方盖章后,自存留底。

7、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进桩计划,及时提供合格管桩。

第八条、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代表及项目指挥。

2、组织各种机械进退场,开工前向甲方提供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现场平面图、网络图及负责人名单),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乙方负责压桩工人住宿及饭堂费用。

3、进场时须向甲方提交桩机证及机长、桩机手证。

4、如实做好单桩施工记录及各种交工验收资料。

5、确保单桩设计承载力,如经检验不合格,乙方负责因此而导致的经济责任。

6、听从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指挥管理及现场代表提出的各项意见及要求。

7、严格控制工程进度,不得拖延工期,及时按阶段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以便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8、乙方应将驻现场施工人员名单报当地公安部门备案,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注意施工安全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文明施工注意用电安全,如发生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现场应设置安全员。

10、乙方应做好现场保安工作及教育,做好四防,加强防范措施,设置专人负责。

11、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城市档案管理规定)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竣工验收文件移交甲方(一式四份)。

第九条、注意事项;

1、乙方按桩基础施工图及设计更改通知施工,如质量不合格属乙方造成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2、按施工图及国家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3、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断桩问题,如属施工技术问题,则由乙方负责;如属地质和桩自身质量问题,则由甲方负责。

4、打桩过程引起的桩偏位超出桩基础规范允许范围而导致承台或基础梁加大,相应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因地质原因所致压桩机不能施工,甲方可改用其他方法施工如冲孔灌注桩,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列入本合同工期内。

第十条、当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协商变更、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本工程甲方已全权委托中山市火炬建设监理公司进行质量和工程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协商,补充合同条款解决。双方签定的补充条款同具法律效力。如遇合同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仲裁,或依法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当工程款付清后自行终止,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签定日期:

桩基施工合同 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和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包桩基施工工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协议项下的规定严格执行,确保工程的顺利完工。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省____市马浦镇1高架桥桩基工程

2、工程基本情况:桩基总量1500根,孔深35至60,工程单价280元。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本施工工程所需的吊车、下笼、三通一平,并应当提供施工工人住房,本施工工程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该尽快组织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而迟迟不能进场施工,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甲方应该在乙方机械设备进场后____日内提供好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所规定的内容,超过____日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应该为乙方的施工提供良好条件,包括工作面、征地等,保证乙方按照正常的工期进行施工,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暂停或者不能施工等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情形,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保证按照相关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如甲方认为乙方的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其应该向乙方提供标准的工程质量报告,否则即视为工程施工质量合格。

6、如工程出现施工质量问题,乙方有义务组织修复,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7、合同签订后,如因工程施工难度增加、质量标准提高等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成本增加的,增加部分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的____日至____日向乙方支付上月工程总量80%的工程款,结算依据为上月工程总量和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规定的`工程单价,否则甲方应该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本工程全部竣工完成后3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余下的工程款,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二条第1款、第3款、第4款的规定,应该向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工程款%的违约金,如甲方继续违约,致使乙方无法施工的,甲方在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的,应向乙方承担该月施工工程款%的违约金,累计数月未结算的,总违约金由各月违约金相加计算,超过3个月未按照要求结算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的规定,应向乙方承担未结算工程款%的违约金,并同时向乙方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利息。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额%的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桩基工程合同 篇三

桩基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下称甲方)分包方:(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招标择优选定乙方承包 工程的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权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并按规定报甲方、监理及质监部门验收、检验)、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或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其中,号楼在 完成桩基工程和单体静载测试; 号楼在 完成桩基工程和单体静载测试; 号楼在 完成桩基工程和单体静载测试; 号楼在 完成桩基工程和单体静载或抗拔测试;

若有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书面确认,工期相应调整: 1)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变化的;

2)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连续八小时以上; 3)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

4)建设单位分包的其他工程严重影响乙方工程进度的;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工期违约责任

1)若当期施工工期无故延误达六天,建设单位或甲方将签发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限期整改,甲方暂

扣乙方10%~30%的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待下期将工期抢回后,甲方退还暂扣款。

2)若各进度节点工期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按该部分合同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竣工验收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竣工结算款中扣除。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为 合格。

本工程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若未一次性通过验收的,乙方承担因采取补救措施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和国家颁布的现行规范、规程精心施工,如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全部负责。

在基础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质量违约

(1)单体桩基工程一次验收不能通过的,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到位,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该单体桩基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对甲方造成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检查督促,甲方在检查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时,如发现乙方未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质量方面强制性规范、标准要求施工的,每发现一项乙方需向甲方支付500元到10000元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好,如不按要求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检查中发现主控项目不合格二次(同一主控项目)以上,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元到15000元的违约金;一次检查中同时发现三个以上主控项目不合格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2000元到20000元的违约金/次;检查中发现质量通病反复出现三次以上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0元到10000元的违约金/次。乙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按建设单位及甲方要求限时整改,如不在限期内整改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2000元到20000元的违约金/次,并增加工程总造价1%的工程履约保证金,该增加金额在工程结算时视工程验收和进度情况返还,如有结余纳入工程质量保修金违约金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3)同一单体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三次检查中均存在达不到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合格标准要求的,除自行负责整改外,乙方需向甲方支付2000元到20000元的违约金/次。

3、工程质量检验及保证

(1)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国家频布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应的行业标准;(2)本工程需经甲方和监理方进行工序检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合同价款、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1、合同价款:暂定总价为¥

万元(大写:伍佰零陆万柒仟玖佰圆整)。综合单价为

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水电费、机械费、机械进出场安拆费、坑内场地平整及施工便道修筑费,泥浆外运费、垃圾场费用、环保费、雨季施工费、桩基检测及测试费、管理费、临设费、施工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本工程为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单价不得因任何情况而调整(包括施工期间充盈系数变动、钻孔桩引孔及引孔后的回填等)。

合同价可以依据设计变更进行结算,除设计变更因素外总价不做调整。

2、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按每栋楼分栋付款,具体付款条件如下:

(1)每栋楼桩基施工到50%后15日内支付该栋楼已施工部分桩基造价的65%,每栋楼桩基竣工15日内支付至该栋楼桩基总造价的65%;

(2)每栋楼的基础工程完工并通过基础分部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至该栋桩基总造价的85%;(3)结算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0%。

(4)质保期从桩基工程施工验收合格至单体竣工交付后一年止,自桩基工程施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一次性支付结算价的5%;单体竣工交付一年后付清全部余额。

3、工程结算: 1)结算的前提条件:

(1)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乙方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核实,上报并经建设单位审定后;

(2)乙方及时履行完毕全部义务,取得政府部门验收合格证明;(3)乙方向建设单位及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4)除留守人员外其余人员、机械全部离场,经甲方确认。

2)本工程按照实际完成并经过甲方及监理单位签认,且验收结论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的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1个月内将结算报告及资料提交给造价审核单位审核,并在6个月内出具审核报告。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招、投标文件

4、由乙方设计并经甲方批准盖章的工程施工图纸

5、工程报价表

上述文件中排名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

1、工程变更联系单的签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1)事先可以预料的工程变更联系单,必须在事前两天内完成签证工作;(2)事先无法预料的工程变更联系单,必须在事后三天内完成签证工作;

(3)对于历时较长、事先又无法预料的工程变更联系单,应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完成签证工作。

2、下列情况可视为有效变更签证:(1)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

(2)设计单位的设计修改(需经发包人批准);(3)因发包人提出变更之后而引起的工程返工签证;(4)发包人要求赶工并书面承诺补偿签证;

3、下列情况视为无效变更签证,不予追加合同价款:

(1)承包人为施工方便而采取的提高施工效率的技术措施签证;(2)承包人未经设计、监理、发包人认可擅自修改设计文件的签证;

(3)承包人在图纸会审时或工序施工前未及时提出,施工过程中或工序完成后才发现明显的设计有问题而造成返工的签证;

(4)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允许擅自提高材料档次及标准的签证;(5)施工场地硬化、排水费用;

(6)未在上述约定的时限内完成签证的工程变更联系单;(7)其它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签证。

4、除非事先约定。签证费用在结算后统一支付,不做工程进度款支付。

5、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三盛宏业集团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规定》将符合合同或协议书规定的现场(工期)签证报发包人及监理公司同时书面审核,签证必须注明编号、工程名称、签证事项发生时间、发生原因、造成影响、需签证内容等(现场(工期)变更签证采用甲方规定表式)报送发包人、监理单位4

同时书面审核。

6、承包人提交的所有的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发包人规定的标准表格,并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签证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加的工程量、减少的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

7、承包人提交的所有现场签证单只有加盖发包人公章才能生效。所有工程变更联系单,均需征得发包人公司公章书面确认后才能生效。

8、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日数、工日单价(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原则上使用综合单价。

9、发包人可以对承包人的下列情况提出的索赔变更,包括但不限于:(1)、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而发生的经济索赔联系单;

(2)、由于承包人的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在保修期内未完成该负责修补的工程而发生的经济索赔联系单;

(3)、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安全隐患或事故进而对发包单位造成影响而发生的经济索赔联系单;(4)、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或事故进而对发包单位造成影响而发生的经济索赔联系单。

八、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任命 同志为驻施工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协调与施工单位、设计、监理之间互相配合关系;

3、对桩基工程进行技术和施工交底;

4、甲方提供乙方施工用电源、水源接驳点(费用乙方承担);

5、检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审批乙方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处理工程变更,检查乙方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6、开工前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4份及地质资料各一份及测量基准点、工程平面定位与轴线基准点。

7、提供“三通一平”后的施工场地及基坑初始开挖后的桩基施工基面(初始开挖深度约 米左右)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任命 同志为驻工地现场代表,为施工、技术、安全总负责,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及各协作单位的联系,处理现场一切问题。

2、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指挥,服从甲方安排,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各项工作;

3、认真编制与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做好现场各类原始施工记录和有关表格,严格按照设际要求及施

工规范精心施工,确保桩基工程质量及安全。

4、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

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使基础工程顺利进行。

7、乙方施工时必须严格工序控制,在自查合格的基础上,该道工序隐蔽前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现场代表进行中间质量检验和隐蔽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8、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需乙方返工、修补的,乙方应承担因返工、修补的而增加的费用,且工期不顺延。

9、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采购材料,如发现乙方采购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使用、退货,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10、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将本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如果乙方擅自分包或转包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11、整个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因乙方人员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而发生的相关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12、验收后一周内,乙方必须将施工队伍、施工机具、周转材料等全部撤场,施工现场应保持场地平整、整洁。

13、桩基验收后,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清退所有在施工场地内的剩余设备、材料的,则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rmb2000元/天,并且甲方不承担设备、材料的管理责任,且乙方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所有损失,甲方将在届期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13、由于桩基工程施工造成甲方不符合政府规定的一切责任乙方承担。

14、乙方应确保本工种所涉及的各类合同切实有效的履行,避免上访,诉讼等事件的发生,如因乙方不及时支付款项,未采取妥善措施而引起的恶性诉讼等事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甲方给予的一定额度的罚款等处罚;

15、工作人员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安全帽及工作胸牌;

16、本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均由乙方承担。

17、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递交针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人员、机械设备等内容齐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应资料,并经甲方认可。

九、安全生产、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施工中如因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该事故对外已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金,可向乙方追偿,直接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已付款项;

3、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损失由乙方负责;

4、遵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嗓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安全防火、防盗等管理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负;乙方应编制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使用电炉和明火,违者重罚。

5、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定,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工程竣工验收

1、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工程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填写验收纪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2、若验收不合格,乙方根据验收记录在五日予以整改,整改后重新验收,整改费用乙方自行承担。整改至验收合格为止,并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于乙方原因在第二次整改验收后十五内仍未通过验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3、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所需全部文件资料。甲方在乙方竣工验收资料提交完备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验收合格结论或提出修改意见。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终止或解除合同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已有损失。

(2)因甲方单方原因,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钱款的 违约金。

2、乙方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合同及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要求,若达不到要求的,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到位,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不服从甲方或监理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或对管理人员的管理不配合的,甲方或监理项目管理人每次可对乙方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如乙方人员在生活区或施工区内有辱骂、打架、斗殴、闹事等行为,甲方将对对乙方处以2000元以上的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

(4)乙方因工人工资发放或其它问题致其向有关部门投诉、告状,影响甲方声誉的,每发生一次对其罚款3000—5000元直至取消乙方承包资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因乙方原因,致使监理、甲方等管理人员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评的,视情况给予乙方以100—10000元罚款,并追求相关责任。

(6)因乙方原因,致使监理、甲方等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媒体、业主等批评且影响声誉的,视情况给予乙方以2000—20000元罚款,并追求相关责任。

(7)其他违约责任:

十二、其他约定

1、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应延续在整个工程过程中,甲方为便于现场管理,在实际施工中有超出本合同范围的工作而要求乙方施工的,乙方应负责施工,并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签证手续。

2、协议签订前,乙方需交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待本合同承包内容全部完成后30天内无息退还。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起诉。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5、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6、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桩基工程施工合同 篇四

发包方: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xx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丙三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君悦学府项目二期14、15楼桩基工程

工程地点:宿州市金海三路和迎宾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装、包安全、包验收通过的一揽子承包方式承揽本工程。

工程承包范围:14、15楼桩基图纸范围内的桩基工程施工的全部工序。

第二条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工程部所发开工通知为准。工程工期为45天日历天数。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文件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测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工程桩的合格率为100%,如质量达不到合格,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材料供应

乙方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进场的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代表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支付材料款的依据。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混凝土构件的强度报告及其汇总表和有关材料的检测报告等一切有关材料的证明资料,同时应按工程所在地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量及单价

1)、本项目工程量约:8310米(本工程总根数为277跟,桩长暂按30米)。

2)、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phc),采用徐州管桩,用锤击法或静压法施工,phc—500(125)ab—c80:综合单价按194元/米;此综合单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辅助费、机械设备费、检测费用、截桩费,小型机具,配件费用、临时设施费、缺陷修复费、送桩费、物质的运输、装修、堆放,领用、保管、二次搬运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赶工措施费、冬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费、水电费、损耗、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配合费用、风险费用等与桩基工程施工相关的一切费用。

3)、本项目桩基工程的综合单价不含桩基检测费用,桩基检测费用为10万元(小写:100000元),计入竣工结算。

2、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款支付,桩基成功后施工完毕后,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50%,工程桩静载、动力测试合格,资料齐全,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竣工结算完成后甲方付至结算价的95%,余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15日内付余下工程款(不计利息)。

3)、工程款支付时,优先用君悦学府一套商品房作为工程款抵扣给乙方。

第六条竣工验收及工程资料

1)、打桩完毕后,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及建设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基坑开挖后3个日历天内,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资料给甲方。

2)、竣工资料乙方自行负责,按本工程所在地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本工程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的整理要求和分数要求(不得少于三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第七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应在施工前确保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并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勘探报告等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应在施工前提供图纸一份,并组织乙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3)、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4)、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协调处理好施工现场周边的群众关系,解决施工现场周围群众阻挠施工问题。

5)、甲方提前7日通知乙方进场

2、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且如若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不当造成的爆桩或桩身破碎,由此造成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服从甲方、监理单位的管理,时刻注意本机组人员的安全,在phc管桩运输过程中及到施工现场后的卸桩期间和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人身、机械、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安排。按甲方要求的人员、设备、进场日期进场,每延期一天罚款20xx元,并视工程情况有权清退出场。保证机械的正常运转,从人员到设备合理组织,不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

4)、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人员及委派人员的检查,把好质量关。乙方加工的管桩送到施工现场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这批管桩的出场合格证、混凝土构件的强度报告及其汇总表和有关材料的检测报告等一切有关材料的证明资料,同时应按工程所在地建筑材料质量监督站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5)、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工程损失等一切费用。未经报验的工程质量及工程量不予任何。

6)、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每天上报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的施工进度。

7)、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接受各方监督,预防环境破坏,不断改善施工环境。

8)、桩基检测中,若存在不合格桩,乙方需补桩处理及承担相应的费用。因乙方原因桩在施工中出现超送现象,导致基础变深或其他基础处理费用,根据设计院处理意见及设计变更单,由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出具处理意见,以签证形式通知,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由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经济签证处理。

9)、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后,应当无条件3天内退场并及时清理场地内的垃圾及临设施,保持工程现场清洁,不得影响甲方下一步施工。否则乙方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桩基中间验收

1)、工程覆盖前,如桩焊接质量、桩入土前的实际位移、桩垂直度等,乙方自行检验后立即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参加验收,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甲方代表和监理实行旁站跟踪施工监督管理。

2)、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施工,在施工压桩过程中若出现桩身断裂及补桩,乙方必须在桩基未离开桩位前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并保持现场状态,因乙方机械设备原因或工人操作不当引起的断桩偏桩及爆桩,乙方则承担该爆桩的桩费(如桩偏位超出规范范围需变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七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验收合格工程造价的80%结算,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2)、工期延误或出现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

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停止施工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质量事故、工期延误等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逾期开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均应当向甲方承担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逾期达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均自甲方或使用人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第十条其他条款

1)、本工程发生的所有经济签证须在发生之日起3天内报送完毕,逾期报送的经济签证均视为无效签证。

2)、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____年__月__日

桩基工程施工合同 篇五

工程发包方:(甲方)

工程承包方:(乙方)

为保证工程顺利施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1、工程施工日期 年 月 日机械进场。

2、打试桩结束时间 月 日。

3、正式施工全部工期为 天有效工作日,正式施工为 年 月 日,正式施工日期有提前或退后业主提前 天通知承包方。

4、因雨天、停水、停电、设备变更、群众阻碍、地下障碍物及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影响则工期顺延。(发包签证为准)。

5、试桩检测时间不包括在有效工作日内。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

2、承包方施工的管桩必须达到一、二类标准。不得出现三、四类桩。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施工费用约 元( 元),管桩材料费用约 元( 元),结束后按实调整。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施工现场三通一平(路通、水通、电通电源至施工现场100米内、施工现场平整),由发包方在机械设备进场前3日内完成,并能满足桩机运输车辆正常通行,提供地下管网平面图并负责清理现场障碍物(便道位置由乙方指定,甲方负责实施)。

2、负责在开工前3日提供施工图,场地地质勘探报告各二份,并组织图纸会审,形成书面纪要。

3、负责协调建筑物主轴线的定位,确定现场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4、负责管桩的及时供应且运至桩机施工地点的30米范围内。

5、有权监管承包方施工过程中的一切生产活动,但不得强行干涉或违背可观规律去乱指挥,否则造成一切安全生产质量事故由发包方承担。

6、有义务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四邻关系。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国家验收规范完成工程桩基设计图纸及相关变更内部内容。

2、提交承包方有效的资质文件。

3、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场内定位放线,设备进场并调试完毕做好施工人员的组成工作。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开工报告于开工前报业主或监理,经审批后方可正式开工。

5、现场施工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国家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按章操作。

6、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再上岗,做好文明施工,确保无安全质量事故。

七、工程量确认

1、工程量计算办法:

(1)桩长度计算方法:按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有效桩长以延长米计算。

(2)施工综合单价:phc600(130)ab: 元∕米

(3)材料单价:phc600(130)ab: 元∕米

2、工程桩检测合格,甲方在接到决算报告30天内,按图纸核定已完工程量。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决算报告30天内未进行计量或以各种理由不计量,则从第31天起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依据。

3、决算审核,承包人必须派专人配合,如无人配合审计,中途缺席超过2天,甲方直接审计或事务所审计,结果仍然有效。

八、工程款的支付

针对桩基工程的特殊性双方约定:

1、施工至 付至工程量的 %。

2、施工结束后付总价款的' %。

3、桩基检测结束后质量齐全已完工程量的 %。

4、桩基工程资料提交主体封顶付至合同额的 %。

5、材料费用款到发货,合同签订后付材料费用的20%。

九、竣工验收

1、桩基竣工验收由甲方组织。

2、乙方负责提交三套完整的桩基技术资料在验收后15天内提交给发包方。

3、工程未经验收若发包方自行上部施工,出现一切问题由发包方负责。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一)违约

1、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

2)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顺延的工期,并支付违约金。

4)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停工,由此造成承包方桩机台班停置费按1000元/天计算。

2、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不能按协议所约定的工期或监理工程师(业主)同意顺延的工期内完成。

2)因承包人施工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内义务的其他情况等,则承包人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开始正式打桩后,发包方发现承包方不能满足经现场监理审批的工期要求(合同天数),发包方有权另加工程队伍,承包方不得阻挠。

(二)索赔

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的有效证件;

2、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送交报告,受理方要在28天内予以回复,否则视为该索赔已认可。

十一、有关事项

1、为保证工程能顺利实施,发包方委派同志为工地代表,承包方委派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结清后自行废止。

3、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法律相抵触时,一律以国家、省、市法律法规为准。

十二、其它

1、合同价款中含第一次试桩检测期间的机械停滞周期为15天,超过此期间停滞费用另计。

2、如因第一次试桩结果未能满足设计要求,再次要求打试桩,机械停滞费台班按投标报价所报费再行结算。两种规格一种试桩合格不计停滞费,两种都不合格按20xx元/天/台。

3、如需引孔或增加其它的技术施工措施所造成的费用另行协商结算。

4、按照合同工期,乙方每提前或延期一天,甲方予以奖励或处罚20xx元/天。因付款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按机械停滞台班补偿。

5、合同签订后,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机械设备不进场或甲方无故拒绝乙方进场施工,则违约方赔偿另一方10000元整。至合同签订后2天内。

6、甲方要满足本合同签订幢楼桩基工程连续施工,如果中途停滞时间超过一周,甲方补偿乙方一周以外每天停滞费20xx元/天,需要临时桩机退场,甲方补贴进退场费陆万元/次。

7、合同中未尽之处,以现场实际进行签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桩基工程分包合同 篇六

桩基工程分包合同

总包方:广东长大江肇高速g13合同段路基c队(以下简称甲方)分包方:深圳市乾正兴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接了江肇高速g13标路基c段的施工任务,现将部分桩基施工任务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大型机械、工具及手持操作工具均由乙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桩基施工合同 篇七

甲方:

乙方:

甲方位于私人房屋,由乙方承包建设施工,为使甲乙双方利益得到保障,同时如约履行义务,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设范围

除基础以外,乙方负责承建甲方一楼至四楼所有房屋建设,(包括钢筋制作、楼梯、围墙、水电、前后外墙装饰),房屋内部建设至毛墙毛地板,。

二、建设方式

包工不包料,甲方负责提供建设所需材料,乙方负责建设施工所需设备、工具、器具以及安全保障设施。

三、承包价

按照房屋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总价以乙方承建的房屋实际建筑建筑面积确定。

四、付款方式

采用阶段性付款,乙方完成一楼建设,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壹万元,二楼至三楼采用同样方式,全部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五、权利和义务

(一)义务

1、甲方必须按照施工进度提供建设所需材料;因材料不到位造成窝工,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建设工程款;

3、乙方必须按照房屋建设质量标准和甲方要求完成房屋建设任务;因乙方原因导致返工,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对建筑材料,乙方需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以便准备。

5、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妥善管理,避免造成损失和浪费。

(二)权利

1、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对质量不合格的有权要求返工。

2、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六、安全约定

合同约定单价已包含安全施工费,乙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施工中做到安全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乙方建设总费用10%的违约责任,若任何一方严重违约,造成重大损失,必须按价赔偿。

八、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共识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沾益县人民法院起诉。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作为此合同的副件,该附件与此合同同效。

十、此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房屋建设验收合格,完全支付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十一、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二〇xx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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